永安市招生委员会文件
永招委〔2012〕3号
永安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
市直各中学、乡镇初中,职业学校,三明外国语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明教中〔2012〕9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制定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充分利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满足广大市民的文化教育需求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坚持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考试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组织与实施
1.考试和考查科目(项目)。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全市统一考查项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
2.考试和考查科目分值、日期和时间。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考试时间各6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科目 午别
日期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
六月二十日 |
8:30—10:30 语 文 |
3:00—5:00 英 语 | ||
六月二十一日 |
8:30—10:30 数 学 |
3:00—4:30
思 品 |
5:00—6:00
历 史 | |
六月二十二日 |
8:30—10:00
物 理 |
10:30—11:30
化 学 |
3:00-4:00
地理 |
4:30-5:30
生物 |
考查科目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于5月25日前结束,其它仍按原有办法实行。
3.考试科目考试形式。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计算器不再带入考场。
4.成绩呈现方式。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以后逐步向等级制过渡。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按等级呈现。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考查科目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考查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三、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达标高中:2000人(正取生与择校生之比为5:1)。其中:永安一中750人(正取625人,择校125人);永安三中320人(正取267人,择校53人);永安九中480人(正取400人,择校80人);永安十二中(漳州师范学院永安附属高中)450人(正取375人,择校75人)。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条件和办法
报名及招生录取应具备的文本包括:①报考志愿登记表;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③学生成长综合记录材料;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达标普通高中录取条件:
(1)2012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达良(含良)以上;
(2)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查合格;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保送生录取
根据2012年永安市初三质检成绩(七科)原始总分,按照从高到低,确定永安一中招生计划数的5%“保送”录取。永安一中与被“保送”录取的学生及家长签订录取确认书并报送三明市教育局备案。
2.定向生预录取
根据各中学上学年教学常规检查得分、上学年教学质量综合比率、上学年巩固率及考生基数等为指标,从永安一中招生正取计划数中,划出162名直接定向分配到全市的各个初中。
“保送生”及定向预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保送和预录取有关方案另行下文。
3.正取和择校录取办法
(1)中考后定向录取
参照定向生预录取办法,将永安一中正取数的50%(扣除保送生及定向预录取生数后),分配到全市各中学,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正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下降20分、30分后录取。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转学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
(2)中考后正取与择校录取
继续实行“等级+分数”录取的办法。先以考生中考获得的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的等级分作为入围条件,再以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和七科等级分,以及其他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在入围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正取与择校录取办法相同。具体办法是:
①按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等级分确定入围考生。即将每一位考生七个学科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四个等级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七科等级满分为70分),而后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最低入围等级分。
②“等级+分数”录取。在入围人数确定后,再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和七个学科等级分、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物理、化学和思想品德三科成绩均达A级的考生,投档总分加6分。往届考生扣减语数英三科总分的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③同分录取原则。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④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和七个学科等级分构成的总分最低控制线不低于260分。一中择校生总分不低于正取分数线60分。
4.对个别外地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没有地理、生物两科全市会考成绩的,需参加我市在6月22日组织的地理、生物统一考试;有成绩的,需附有学校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2012届初中毕业生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以2011年6月22日的考试成绩为准,不再进行补考。
5.严格规范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含公民办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三)关于部分学校特招录取工作
1.永安一中保送录取、定向预录取,列入一中正取计划。
2.永安三中、九中招收“宏志班”学生。招收2012届三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中考成绩列永安市前700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人数分别控制在30名、50名以内,分别列入三中、九中正取计划,九中2012届初三宏志班学生必须填报九中宏志班志愿。
3.永安十二中招收“创新实验班”学生。招收品学兼优、中考总分在永安市900名以内(不含照顾分)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控制在30名以内,列入永安十二中正取计划。
4.永安十二中招收“体育特长班”学生。招收具有体育特长及发展潜力的初中毕业学生,人数控制在30名以内,列入永安十二中正取计划。
5.永安十二中招收“美术特长班”学生。招收具有美术特长及发展潜力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控制在30名以内,列入永安十二中正取计划。
“宏志班”、“创新实验班”、“特长班”具体招生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经市中招办审核后实施。
(四)报考及志愿填报办法
志愿填报办法:今年开始实行中考网上报名。按照三明市中招办下发的《三明市中考网上报名实施办法》操作,各校按照《实施办法》做好报名指导和考务工作。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永安十二中、三明九中、金沙高级中学不受户籍限制,同时面向同城化区域(三明、永安、沙县)招生,按考生志愿录取。我市考生普高正取可以填报永安一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中的3所,择校可以填报正取志愿所列报考学校中的3所。每一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报考确认点一律在学籍校。往届生及无本市学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后,持相关证明5月29日下午到市教育局中教科确认。
(五)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中考前:永安一中保送、永安一中提前定向预录取
中考后
提前批:三明一中、三明九中宏志班
第一批:永安三中宏志班、永安九中宏志班、永安十二中“创新实验班”
第二批:永安一中定向、正取
第三批:永安九中正取
第四批:永安三中、永安十二中(含“体育、美术特长生”)、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正取
第五批:永安一中择校
第六批:永安九中择校
第七批:永安三中、永安十二中、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择校
依照批次顺序录取,在某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考生的剩余有效志愿自然晋升为上一级志愿。前一志愿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志愿学校录取。
(六)择校生收费标准
永安一中:1.8万元;
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1.2万;
择校收费必须一次性缴清。
四、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012年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为2100人,其中:职业学校1300人、永安市属技校800人。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能够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永安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12年三明中考招生工作的意见